根据从化区太平开发区水厂新增28000m3/d供水能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7日至 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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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从化区太平开发区水厂新增28000m3/d供水能力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从化区太平开发区水厂位于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水厂街17号,占地面积6539m2,主要供水范围为太平镇、太平经济开发区,供水能力20000m3/d。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拟新增1个取水头部,新建沉清叠合池、虹吸型滤池等,新增供水能力28000m3/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供水能力达到48000m3/d。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沉淀池排泥水经污泥浓缩处理后,上清液与收集至配水井的滤池反冲洗水回用至原水管,不外排。(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于独立的设备房内,对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三)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区四周及加氯间进出口设置用于防泄漏的围堰,加氯间内设置一个10m3的收集池,厂区内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105m3的事故应急池。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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