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苏州市肿瘤防治一体化协同体系建设—2025年癌症早筛
服务范围:胃癌******居民,检测数量约10万人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评估及AI分析、样本采集耗材的供应及配送、生物样本冷链物流、核酸扩增检测实验室服务、检测报告生成、报告解读、样本返还、阳性受检者转诊流程协助、阳性受检者无痛胃/肠镜自费费用报销保障、阴性受检者保障方案、检测结果回传及报表统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专项培训及健康宣教等综合服务等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项目信息系统及系统运营团队,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同时,为保证信息安全,供应商必须确保检验数据安全性及保密性,并配置相关设备,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做好网络安全防护。项目结束后,所有检测数据移交苏州市卫生健康委,供应商不得留存、备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止。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预算金额的100万及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至500万部分1.1%,预算金额的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预算金额的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
服务费金额:1390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
联系人:黄忠仁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王仕倩、沈超、吴帆、吕兆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仕倩、沈超、吴帆、吕兆莉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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