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检察建议创新示范基地二期):
******有限公司)
贾周科(采购人代表)、于俊丽、侯永春
******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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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检察院
地址:凤翔县凤舞路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16号鹏博财富中心2#楼B座1005室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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