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2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岐山县 2024 年定额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9.920063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商洛道路工程公司,投标报价:519.16666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9.049456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建新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陕 ******2167;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亚鹏 公路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陕 ************;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蒲一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陕 ******191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新苑路(高新六路)8 号公馆商业单元 06 层 15-16 号,赵工处,电话: ******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岐山县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 41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玺路天玺台小区配套商业 32 号 1 幢 5 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