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木镇寺河村“村村联建”供港蔬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第3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JFMT2024(090)号
项目名称:2024年平木镇寺河村“村村联建”供港蔬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第3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平木镇寺河村“村村联建”供港蔬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第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车辆 | 510000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510,000.00 | 5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平木镇寺河村“村村联建”供港蔬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第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平木镇寺河村“村村联建”供港蔬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第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有意向投标人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fwzn/004002/******/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7、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平木镇平木街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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