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H-BJ(CG)2024-035
项目名称: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和律师会见室建设;
合同包1(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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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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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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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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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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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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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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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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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合音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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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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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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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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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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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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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 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备案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 至 2024年9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12:00:00 ,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谈判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询标(若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技术方案及商务要求能完全理解和响应,60秒倒计时后选择“是”,系统将结束询标,不再进入会议室)、在线多轮报价。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谈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6、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7、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fwzn/004002/******/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址:麟游县永安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裕隆大厦9楼9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宝鸡分公司经办
电话:******
附件: 采购清单.pdf
附件: 谈判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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